2026年05月25日,北京金融監管局關于戴建元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總法律顧問任職資格的批復。
公告內容如下:
(相關資料圖)
北京金融監管局關于戴建元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總法律顧問任職資格的批復
京金復〔2026〕290號
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
《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關于申請核準戴建元首席合規官、總法律顧問任職資格的請示》(中國電財〔2026〕50號)收悉。經審核,現批復如下:
一、核準戴建元中國電力財務有限公司首席合規官、總法律顧問的任職資格。
二、你公司應要求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嚴格遵守金融監管總局有關監管規定,自本行政許可決定作出之日起3個月內到任,并按要求及時報告到任情況。未在上述規定期限內到任的,本批復文件失效,由決定機關辦理行政許可注銷手續。
三、你公司應督促上述核準任職資格人員持續學習和掌握經濟金融相關法律法規,牢固樹立風險合規意識,熟悉任職崗位職責,忠實勤勉履職。
北京金融監管局
2026-05-25